男孩打游戲花妹妹3萬手術(shù)費 媽媽稱都怪騰訊:就該退錢?
- 來源:快科技
- 作者:3DM整理
- 編輯:liyunfei
近日江蘇一7歲男孩拿大人手機玩游戲,花3萬多買裝備。據(jù)悉,男孩妹妹患有眼疾,這筆錢原本準備給妹妹做手術(shù),現(xiàn)手術(shù)推遲。家長表示,自己有疏忽,但游戲平臺監(jiān)管沒有到位,便聯(lián)系客服退費。目前,部分游戲退費,家長將繼續(xù)聯(lián)系其他游戲客服維權(quán)。
報道視頻:
從視頻里面的反饋看,游戲是來自騰訊的《和平精英》。其實類似的事情之前多次出現(xiàn),對于這個事情,再次引起了網(wǎng)友的熱議,如果未成年人等充值,騰訊等游戲公司到底該不該退錢?
有律師表示,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,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(jīng)其法定代理人同意、追認,但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、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。
已滿八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,如其進行小額游戲充值或打賞,屬于與其年齡、智力相適應的民事行為,一般認為是有效的。
如有未成年人進行大額、多次的游戲充值或打賞,則基于對未成年人智力和認識水平的考慮,會認為上述行為超出了未成年人的行為能力和認知能力范圍之外了。這時候,就屬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為,應當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、追認才能被法律認可,如監(jiān)護人拒絕追認則歸于無效。
但是在司法實踐中,家長主張游戲運營商退費時,需要證明:第一,游戲充值行為是未成年人本人所為;第二,游戲充值行為并未得到家長的同意或追認。但是這兩點對于家長證明來說會比較難。
有網(wǎng)友表示,孩子成長需要家庭的管教,家長應盡到監(jiān)護人的責任。而且游戲公司和主播平臺都是為了盈利,如果每個人都這樣去申請退款,那有些公司還有什么利益可圖呢?大家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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