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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:一90后冤獄少年獲賠46萬 獲釋后在村內(nèi)做道士

時間:2015-07-06 19:50:34
  • 來源:互聯(lián)網(wǎng)
  • 作者:Kathy
  • 編輯:huan0123456

去年7月14日“無罪歸來”后的這一年里,歐陽佳說自己“不知道該干嗎”。最終他拾起老本行,做起了師公,往返于村莊的各個追悼場。對于未來,他說的最多的一個詞是“迷茫”。

6月29日下午,太陽正毒,歐陽佳正在幫親戚建房子。手機響后,他扔下鏟子,手指滑到接聽鍵。從看守所出來后,他買了這臺智能手機。“喂”,他的聲音帶著一點沙啞的喜感,與公眾心中冤案主角的形象頗有不同。

表面上滿不在乎的他其實挺謹慎。在同意接受記者采訪之前,他先跟一年前出獄時拍過他的攝影記者聯(lián)系,以確認記者的身份。他的皮膚曬黑了,雙臂接近銅色。為了見記者,他特意換了條長褲。等到和記者熟悉了,他又換回常穿的綠色沙灘褲,還不時把T恤卷起來。一年前剛出來時,他皮膚白皙,因為“看守所曬不到什么太陽”,他急切地希望曬黑?,F(xiàn)在他曬得太黑了,逢人就伸出雙手,“看我這幾天曬得。”

從看守所出來后,歐陽佳又做起了老本行—當(dāng)師公、做道場。這是道士的一種,負責(zé)給亡靈超度。但這個活最沒個準,有時連續(xù)忙個把月,有時接連閑好幾天。

忙的時候,整個月都在做法事。早上騎著摩托車從家出發(fā),趕到追悼現(xiàn)場開始做法事。有時晚上做“開路”法事,要搞到凌晨一兩點。不管多晚,他都要騎著摩托車回家。村莊的路比以前好走多了,但人氣沒以前旺了。很多村民都外出打工了,而他還守在這個寂寥地方,操持著這么一份古老的職業(yè)。

閑的時候,莫名的焦慮就此襲來。

從看守所出來這一年,他用“迷茫、不知道該干嗎”來形容自己。父母和哥哥都在長沙打工,他就住在師兄朱國兵家。師兄老婆給他做飯、幫他洗衣服,衣服洗好了還疊得整整齊齊放在床頭。他想著什么時候自己也能娶到這么一個賢惠的老婆。

沒事的時候,他就練習(xí)吹、打、寫。這是做師公的三項基本功。

嗩吶的聲音響亮、尖銳,他只在早上練習(xí)。他有一本破爛缺損的手抄曲譜集,寫有哀哀調(diào)、起板子、南正宮等曲調(diào)。這還是師傅傳給大師兄,之后傳給二師兄,最后傳到他手里的。譜集實在太破爛了,隨便翻一頁,就看到細小的蟲子在上面爬。

臥室里有一個擱在凳子上的木頭樁子和兩根筷子長的竹竿,方便他隨時練習(xí)打鼓。樓下堂屋神龕下有一張八仙桌,他每天都在這練一會毛筆字。做道場時,師公需要寫一些對聯(lián)橫幅貼到架臺上,這是門面,字自然不能太難看。

不過這些練習(xí),僅止于他并非嚴格約束的自我修行。他認為這些學(xué)起來“是沒止境的”,但他不知道,除了用在做道場上外,還能用來干嗎。

人物檔案

歐陽佳,1990年生,婁底漣源人。

2009年7月3日婁底發(fā)生了一起搶劫案,同案犯指控主犯為歐陽望。公安在去緝拿歐陽望時,發(fā)現(xiàn)他不在家,遂緝拿了他的弟弟歐陽佳到案。盡管鄰居和親屬都提供了歐陽佳無作案時間的證明,但面對受害者和其他同案犯的“一口咬定”,歐陽佳被起訴,并兩次被婁星區(qū)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、8年。

但歐陽佳從未認罪。隨后婁底中院重審此案,并最終認定他無罪。2014年7月14日,歐陽佳無罪釋放,隨后獲得46萬元國家賠償。

時間軸

2009年7月3日搶劫案發(fā)生。

2009年7月12日同案犯指控主犯為歐陽望。民警趕至歐陽望家抓捕,發(fā)現(xiàn)他不在家,民警帶走其弟弟歐陽佳。

2009年12月

婁星區(qū)法院一審判處歐陽佳有期徒刑10年6個月。

2010年6月

婁底中院以事實不清、證據(jù)不足為由裁定撤銷,發(fā)回重審。

2013年11月

婁星區(qū)法院判處歐陽佳有期徒刑8年。2014年7月歐陽佳無罪釋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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