劍橋大學女生狀告男友在社交網站傳裸照敗訴
- 來源:新京報
- 作者:newtype2001
- 編輯:ChunTian
貓撲、facebook等社交網站上接連出現(xiàn)了自己的裸照,劍橋大學女生小霞(化名)認為是男友所為,但近日一中院二審以缺乏提供充分、有效的證據(jù)為由,駁回了其訴訟請求。
23歲女生裸照網上流傳
23歲的原告小霞與被告小輝(化名)曾是一對同居戀人,2008年小霞通過考試到英國讀書,而小輝也考入國內某知名學府。小霞稱,因為是跨國戀,二人一直都是靠網絡交流和溝通,一次視頻聊天中,小輝要求她裸聊,她沒多想就同意了。
二人兩年后分手,分手一個月后,小霞在貓撲網等網站上看到自己的上述裸照,她便以小輝的行為侵犯她名譽權、隱私權,小輝所在的大學未盡監(jiān)管責任為由,要求對方賠禮道歉、消除影響、賠償精神損失5萬元。
學校認為他們沒有義務監(jiān)管學生的通訊內容,而小輝更是否認自己上傳不雅照,稱小霞曾在2010年4月6日找到派出所報案,小輝在派出所如實講述了情況,此后小霞便經常給父母、老師打電話騷擾恐嚇。
根據(jù)中關村派出所的一份記錄顯示,當日小霞確實來報案,還用派出所的電腦登錄了facebook的網站,并找到一組內容不同的4幅裸照,以及發(fā)送該裸照的賬戶所有人的個人信息、照片及聯(lián)系郵箱。此外,小霞還在境外通過查詢服務器等讓國外機構出具一組《證明信》,稱聯(lián)系郵箱是小輝賬戶。
法院:原告《證明信》不具有證據(jù)效力
法院經審理認為,小霞發(fā)現(xiàn)的侵權事實發(fā)生在中國領域以外,故其在中國境外獲取的證據(jù)應通過嚴格的司法程序予以確認,才可作為本案的有效證據(jù)。雖然她現(xiàn)在提交的《證明信》經過了國內公證,但只確認了與《證明信》原件一致,并未向法院提交對《證明信》中的公章及簽名的真實性予以認定的證據(jù),且因《證明信》系在我國領域外取得的證據(jù),未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,不具有證據(jù)效力。
法院認為小輝雖對其郵箱有管理義務,但郵箱存在不安全性,且小輝稱其與小霞戀愛時對方知曉郵箱密碼,僅憑該郵箱不能直接確認上傳裸照的為小輝本人。
最終法院以缺乏提供充分、有效證據(jù),駁回了小霞的全部訴訟請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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