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播間使用音樂要付版權費:可包年/季/月 最低10元
- 來源:微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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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編輯:liyunfei
之前主播PDD在直播間唱了段《向天再借五百年》,結果被原作者索賠,現(xiàn)在這種糾紛可以得到有效解決了。7月25日,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(xié)會在官網(wǎng)上發(fā)布了互聯(lián)網(wǎng)直播錄音制品的試行付酬標準。
最新修改的《著作權法》第45條新增了音樂制作者的“獲酬權”:即網(wǎng)絡直播中使用音樂錄音制品,不僅要向音樂作品詞曲的權利人支付版權費,還需要向錄音制作者支付版權費?!矮@酬權”問題討論的核心就是報酬的標準怎么來定,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(xié)會作為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,向全社會公布了直播間使用音樂的付酬標準:付費義務主體為使用錄音制品的主播和平臺。
為了有效實施,該試行標準面向平臺,再由平臺和主播分攤成本。將直播間類型劃分為,使用K歌+背景音樂的直播間、單純使用背景音樂的直播間和使用音樂的電商直播間,每年、每季度、每月的收費標準,分別為300元、83元、29元;100元、26元、10元;10000元、2777元、980元。從7月25日開始試行。
該標準的推出,能有效解決音樂等內容在直播時產生的糾紛,主播只要按自己需求支付一小筆費用,就能告別侵權風險。對于版權方而言,這也可以減少侵權現(xiàn)象發(fā)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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