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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Q大戰(zhàn)終審宣判!奇虎360賠償騰訊500萬

時間:2014-02-24 17:36:36
  • 來源:未知
  • 作者:liyunfei
  • 編輯:liyunfei

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對騰訊訴奇虎360不正當競爭案作出終審判決:駁回奇虎360的上訴,維持廣東高院的一審法院判決,奇虎360賠償騰訊500萬元經(jīng)濟損失。

2013年4月25日,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曾作出一審判決,奇虎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,判令其賠償騰訊公司經(jīng)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500萬元。

宣判結束后,奇虎公開發(fā)布聲明,對判決結果表示非常遺憾,決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。2013年12月4日,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這一案件。

相關資料:

久負盛名的“3Q大戰(zhàn)”其實是一款軟件引發(fā)的拉鋸戰(zhàn)。2010年2月,騰訊推出“QQ醫(yī)生”,與360安全衛(wèi)士形成競爭。同年10月29日,奇虎360推出“扣扣保鏢”直接劍指QQ,要對其實施包括清垃圾和去廣告在內(nèi)的系列“凈身”動作。此后11月3日晚,騰訊宣布在裝有360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件,用戶必須卸載360軟件才可登錄QQ,要求用戶“二選一”,導致大量用戶被迫刪除360軟件。由于QQ和360各有數(shù)億用戶,這兩家重量級的公司之間的戰(zhàn)爭,被稱為“3Q大戰(zhàn)”。

在“3Q大戰(zhàn)”不斷升溫之后,工信部開始介入,向奇虎和騰訊提出嚴厲批評。不久后,騰訊公司恢復兼容360軟件,兩公司分別向用戶致歉。但兩家公司的大戰(zhàn)并未就此止步,而是轉(zhuǎn)戰(zhàn)法院。

2011年4月,騰訊公訴奇虎不正當競爭糾紛,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判決,判令奇虎公司賠償40萬元;同年8月,騰訊向廣東高院提起訴訟,稱奇虎360的“扣扣保鏢”是打著保護用戶利益的旗號,污蔑、破壞和篡改騰訊QQ軟件的功能,并通過虛假宣傳,鼓勵和誘導用戶刪除QQ軟件中的增值業(yè)務插件、屏蔽原告的客戶廣告,而將其產(chǎn)品和服務嵌入QQ軟件界面,借機宣傳和推廣自己的產(chǎn)品。

2013年3月28日,奇虎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,索賠1.5億元,廣東高院一審判決,騰訊不構成壟斷,奇虎承擔訴訟費79萬元。這是國內(nèi)首個在即時通訊領域?qū)艛嘈袨樽鞒稣J定的判決。

2013年4月25日,騰訊訴奇虎不正當競爭糾紛,索賠1.25億元,廣東高院一審判決,奇虎構成不正當競爭,賠償騰訊500萬元。宣判結束后,奇虎公開發(fā)布聲明,對判決結果表示非常遺憾,決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。

2013年11月26,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開庭審理奇虎訴騰訊“濫用市場支配地位”一案。此次庭審歷時整整兩天,截至庭審結束,上訴人和被上訴人仍然互不相讓,均堅持各自訴訟請求。

其中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庭審期間,最高人民法院以電視直播、廣播連線、網(wǎng)絡直播等“全媒體”形式直播庭審過程,引發(fā)社會關注。據(jù)悉,這是首次以“全媒體”形式對最高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的民事案件進行報道,是最高人民法院努力推進司法公開、滿足公眾知情權的最新舉措。

這起被稱為“3Q大戰(zhàn)”的糾紛案也是反壟斷法出臺六年以來,最高法院審理的首例互聯(lián)網(wǎng)反壟斷案。

繼11月26日“中國互聯(lián)網(wǎng)反壟斷第一案”之后,奇虎360和騰訊QQ于2013年12月4日再戰(zhàn)。此次雙方的主題和原被告身份變換,從奇虎起訴騰訊“濫用市場支配地位”,轉(zhuǎn)為了騰訊起訴奇虎“不正當競爭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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